为配合做好广深高速(广州段)沿线环境整治工作,我局下属广州市救助管理站拟报废拆除靠近广深高速公路南侧的“戒毒所水塔”,账面原值290,629.32元。根据《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》(穗财规字〔2017〕5号)有关要求,现予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,共5个工作日。
社会公众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径向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反映。途径有:
1.信件邮寄至:广州市黄埔区果园五路9号;
2.联系电话:020-82266048。
建议社会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能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和您进一步联系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请加盖单位公章。
特此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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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7月28日
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固定资产处置清单
申报日期:2020年7月22日